厦门夏商旅游集团酒店管理分公司经研究,决定将下属怡庭白兰酒店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故宫路90号-3(自有房、建筑面积46平方米)场所面向社会招标租赁,招标内容如下:
一、 招标人
1、 招标单位夏商·怡庭白兰酒店
2、 地址:厦门市故宫路90号
3、 联系人:沈恩惠 电话:2698922
二、 公开招标时间:2009年11月3日至2009年11月9日11:30。
三、 租赁期限:自2009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15日,付款方式为每季首5日前,押金为三个月租赁费,其它条款见《租赁合同书》
四、 租赁场所用途:为承租人自用,若用于经营,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、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,能自行取得合法经营的一切手续,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收及其他相关费用,我司对承租人取得相关经营许可手续不提供任何承诺。限制餐饮及有燥音的经营。
五、 招标条件要求:投标人应是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,能够如期履约,遵纪守法,合法经营,无不良记录,经营业绩良好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资产的事业单位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六、 竞标底价:每月租赁费人民币5980元、投标者自由竞价,在确保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合理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,报价低于招标底数视为无效标书。
七、 投标保证金: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,待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,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退还,中标者待签订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押金。
八、 投标报名:有意投标者若是法人,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如投标报名的是法定代表人,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;如投标报名的不是法定代表人,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,还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若是自然人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,领取投标资料。
九、 投标文件递交:投标者在竞价单上报价后,将竞价单放入信封内加盖私章密封,在规定的时间专人送达我方,同时要提供已缴交保证金的凭证及投标者签字确认的承 诺书、竞价规则、租赁合同等投标文件。投标书的送达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17时,送达地点为湖滨中路59号,接收人;沈恩惠,联系电话;2698922。
十、 评标:评标工作由招标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,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,也不退还投标文件。
十一、 定标:定标后,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,并在三个工作日与中标人签订正式的《租赁合同》。
特此公告。
厦门夏商旅游集团酒店管理分公司
2009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