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半年,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将受到一系列外部因素的影响,既有国务院出台《意见》的有利因素,也有金融危机尚未见底、H1N1流感病毒蔓延等不利因素。为确保年初旅游经济工作会议各项任务的完成,拉动旅游消费,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,市旅游局提出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:
(一)发挥旅游中心城市作用,形成聚集和辐射周边地区、对接两岸四地的旅游综合通道。深入贯彻落实《若干意见》,发挥比较优势,突出旅游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,努力构建西岸旅游合作示范区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,形成聚集和辐射周边地区、对接两岸四地的旅游综合通道。一是继续巩固赴台、赴金旅游的口岸优势;二是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二十市旅游产业合作平台;三是建立服务周边地区的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。
(二)加快旅游产业集群建设,培育特色优势产业。继续加大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;继续加大特色优势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;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,培植一批大型骨干、自主品牌的旅游景区、旅游酒店、旅游特色街区、旅游活动场馆和旅游企业,使旅游产业规模和产业素质再上新台阶。
(三)发挥对台政策优势,深化两岸旅游交流合作。坚持双向旅游互动,扩大两岸客流规模;推动双向旅游投资,促进厦台旅游产业对接;积极争取赴台旅游方面的先行先试政策,力争在开发参会代表赴金、赴台旅游,厦门本地居民赴台旅游自由行,外地居民在厦办理赴台游签注,开放陆资投资台湾旅游业等六个方面取得突破。
(四)创新旅游市场营销形式,开展全方位、不间断的旅游市场营销攻势,不断拓展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。强化厦门旅游形象、“海峡旅游”品牌宣传。坚持和巩固厦门与周边地区同金澎台联合开展旅游宣传推介。挖掘本地市场潜力,推动“厦门人游厦门”。
(五)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督引导,强化旅游品牌建设,切实保障旅游服务品质。加强旅游安全工作,推进旅游品质保障体系建设;建立健全旅游品牌培育、发展和带动机制,引导旅游企业争创品牌,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企业品牌、影响力强的服务品牌和吸引力强的产品品牌;完善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。
(六)发挥政府主导旅游产业发展的作用,形成多方共推旅游发展的合力。加强与国家旅游局、省旅游局等上级行业指导部门的联系;加强与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、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互动;完善市区两级旅游局长工作会议机制。
(七)积极做好2009厦门花车巡游组织工作和第五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具体承办工作。认真做好花车巡游各项组织工作,力争在规模、质量和创意上有新的提升;办好第五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的各项会务接待工作,积极承办两岸旅游产业对接洽谈会、各省市旅游推介会和旅游产品展销会等三项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