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07-3-14 0:00:00
来源:夏商旅游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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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,决定将位于厦门市故宫路91-92号(原厦门白兰饭店)延街5个店面,建筑面积整体约为200平方米(1号店面面积约为16平方、2-5号店面面积每间约为46平方米)的一层经营场所,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(整体租赁或分间租赁均可),招标内容如下:
一、招标人
1、 招标单位: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
2、 地址:厦门市斗西路200号
3、 电话:13003986495 (上班时间8:30-12:00;14:00-17:30)
4、 联系人:江志强
二、公开招标时间: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25日
三、租赁期限:整体租赁三年,自2007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;分间租赁二年,自2007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。付款方式为每月7日前,风险抵押金为三个月租赁费,其它条款见《租赁合同书》。
四、租赁场所经营范围:经营项目须征得租赁方的同意,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、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,能取得合法经营的一切手续,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收。
五、投标条件要求:投标人应是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,能够如期履约,遵纪守法,合法经营,无不良记录,经营业绩良好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资产的事业单位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六、竞标底价:整体每月租赁费28000元;分间:1号店面每月租赁费2080元,2-5号店面每间每月租赁费6900元。投标者自由竞价,在确保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,报价低于招标底数视为无效标书。
七、投标保证金:整体店面人民币10万元、1号店面人民币2万元、2-5号店面每间人民币3万元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,待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,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退还,中标者待签订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押金。
八、投标报名:有意投标者如是法人,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如投标报名的文件是法定代表人,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;如投标报名的不是法定代表人,除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,还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若是自然人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,领取投标资料。
九、投标文件递交:投标者在竞价单上报价后,将竞价单放入信封内密封,在规定的时间专人送达我司,同时要提供已缴交保证金的凭证及投标者签字确认的投标承诺书、竞价规则、租赁合同等投标文件。
十、开标时间、地点:另行确定通知。
特此公告
厦门夏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
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